2019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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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创建于1986年,2004年4月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学校隶属于湖北省民政厅,是湖北民政行业唯一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被民政部确立为社会工作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中心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并当选为中国养老产教联盟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单位;是“湖北省殡葬事业促进会会长单位”;被省编办确定为“湖北省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湖北省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二、招生对象 具有湖北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往届高中阶段学历毕业生(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本省户籍人员、湖北籍退役军人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人员(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已被录取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计划公告

序号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制
1社会工作40社会人员3年(弹性学制,最长学习时限6年)
2家政服务与管理40
3老年服务与管理40

五、录取办法 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录取人数不超过扩招专项总计划。 六、优惠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更多关于武汉民族职业学院扩招相关内容,可以点击查看湖北高考网的招生计划栏目;也可以点击网页右侧的QQ,和我们的老师在线咨询高校扩招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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