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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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

  为做好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一)2023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含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等4种招生类型,开展院校共75所,试点名单(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三)录取时,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院校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申请增加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其中,增加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应征得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

  (四)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应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普通高中考生

  参加了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2.中职考生

  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应符合报考院校专业要求。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有关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出要求,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各招生院校各招生类型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三、考核方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考试除人才培养特殊需要的专业外,均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下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下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要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五)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有关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有关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具体条件、中职专业对口要求、获奖等级要求等,由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报名前已获奖但未取得获奖证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获奖证明予以报名,后续再由学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

  (六)职业技能考核免考条件

  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报考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条件和要求,由有关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