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
不当抢生源将追责校领导
2016年,教育部对防高考替考把关再升级。《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更特别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采用二代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
2016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部将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全部录取结束延迟11天
在《通知》中,教育部给出2016年的高考日程表。2016年,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定在8月底之前结束。北京晨报记者对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现,2016年录取结束时间较去年延迟11天。
地方性加分将瘦身到35个
根据教育部消息,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已按要求全部调整减少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14年的95个减少到2018年的35个,减幅将达63%。
2016年1月1日前,取得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可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超过5分。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等加分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