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考生在申请免考课程时需要注意一些规定。申请人需要在准考证号下至少有一门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且所申请的课程须满足一定条件。同时,需要出示证明已学过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正本材料,并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操作即可。
1. 申请免试需要考试的课程条件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拟用于申请免试的课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考生需要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至少有一门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才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
(二)拟用于申请免试的课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名称和要求应与被申请课程相同;
2.课程性质(如是否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等)应与被申请课程相同;
3.课程考试的成绩评定以及录取规则应与被申请课程相同。
2. 出示正本材料
如需申请办理免试,需要出示能证明已学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正本材料。自考生凭毕业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非自考生持毕业证或肆业证,退学证及身份证和原学校所考课程的成绩单。同时,需要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 申请免试时间
2019年9月份是四川自考的课程免试申请时间,自考生于报名期间向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提前申请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准备相关材料。
4. 免考政策
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5. 申请免考科目
四川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试的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科目、名称和要求相同的科目等。例如,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高...。
6. 免试规则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自考生成绩达到一定要求,且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办理免试。
在申请四川自考课程免试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出示正本材料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根据规定操作即可。不仅可以省去重复学习的时间和精力,还能提高通过自考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