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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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59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共有金鸡岭、花江、北海3个校区,建校面积近5000亩。中国绕月探测工程总设计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教学部)及研究生院,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和艺术7个学科门类)。现有广西重点学科16个(含设计学),其中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5个;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含11个工程硕士领域)两类专业学位授权点;60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含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及高职生、留学生近30000人,非全日制及独立学院学生近20000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多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近900人,博士学位教师300余人。目前学校教师中有150人次进入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行列。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电子信息学科和国防军工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管、经、文、法、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学。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于1985年开始招收设计类学生,是全国最早开展设计艺术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艺术与设计学院现有教师近9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8人,特聘教授、兼职教授3人,硕士生导师25人。学院现有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工业设计、数字化艺术与设计),本科专业8个: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书法学、工业设计(理工类)、数字媒体技术(理工类)。工业设计专业2006年获得广西区首批“优质专业”称号,2009年获得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建设,2011年获得广西区首批特色专业;2009年动画实验室获得广西区省级动画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013年艺术与设计学院“设计学”成为广西区省级重点学科,同时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动漫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在校学生1500余人(含硕士研究生、留学生)。教学环境、教学设备完善,拥有数字媒体、人机工程、模型、摄影、表面装饰工艺等专业实验室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近两年先后投入400万元着力建设“综合创新设计与制作实验平台”和“数字艺术设计创作平台”,能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
  
  近几年学院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1000篇,学术会议论文160余篇,EI、ISTP检索160余篇,获国家、广西省级项目及奖项10多项,出版专著、编著、教材40余部,获国家专利近50项。学生在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服装表演、数字媒体设计等方面共获得各级各类奖项1500余项。
  
  一、2015年招生专业及计划(美术类、表演方向)
  
  1、产品设计70人(文理兼招);(国标代码130504,本科)
  
  2、动画70人(文理兼招);(国标代码130310,本科)
  
  3、视觉传达设计70人(限招文史类);(国标代码130502,本科)
  
  4、环境设计90人(限招文史类);(国标代码130503,本科)
  
  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30人(限招文史类);(国标代码130505,本科)
  
  6、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30人(限招文史类,报考本专业不得兼报其它专业)。(国标代码130505,本科)
  
  二、招生范围
  
  面向广西、广东、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山西、黑龙江、辽宁、贵州、云南、江苏、浙江、陕西、福建、海南等16个省、自治区招生。
  
  三、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报名要求: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腿型要粗细均匀,中线笔直。
  
  (4)产品设计、动画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3、报名方式:考生一律按“就近报考”原则,按规定在指定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请严格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报名(如:规定不能跨省报名或不接收外省考生报名等)。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5、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寄发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时未填写本省高考考生号者,请于3月底前将本人高考考生号电话告之我校0773-2290400)
  
  6、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产品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两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专业成绩;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在素描、色彩专业考试后,增加面试(100分),按3:7权重计算专业成绩(美术专业成绩*0.3+面试成绩*0.7=专业成绩);单独划线。
  
  (3)考试时间:以各省考点安排为准。如有变动,请考生注意各考点的招生考试广告专栏。
  
  五、录取原则
  
,、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者中参照其填报专业志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过本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法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政编码:541004
  
  2、学校网址:www.guet.edu.cn
  
  3、联系电话:0773-2290400(兼传真)
  
  4、联系人:董老师